剛剛看到童年萬歲的文章:WRO校際盃規則極不合理的排名依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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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到WRO彰化縣校際盃的比賽,於組裝測試完再抽籤決定國小迷宮場地,
由於兩次迷宮的難易度不同,使用原有的計分評比方式可能無法適當地反應各組小朋友的表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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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探奇都沒有參加比賽,也不太清楚規則跟教練會議,不過猜想大家事前可能也沒有考慮到這些因素。
組裝完畢才抽籤決定場地,表示需要孩子考量製作一個可以適用各種場地的程式及策略。
我認為如果技術上可行,現場組裝之外,還要規定現場寫程式會更好。
比賽規則訂定後,參加比賽的人就要遵守這個規定,不論這個規定是所謂的『好』或『不好』。
(『好』,『不好』都是比較出來的。)
這就是比賽。^_^
記得前一陣子為了『機器人相撲賽』,我還特地去尋找體育賽事的比賽方式,發現單淘汰,雙淘汰,循環賽,還有種子.....真是琳瑯滿目。簡直就是一門高深的學問。
仔細想想,『比賽』也是人類發展歷史中的特殊文化,(不知道有沒有人專門討論這些東西。)
各種比賽項目都有其獨特性,從體育競賽、才藝比賽、到各種考試測驗,都需要制訂規則,
有了讓大家可以遵循的規則,比起雜亂無章好多了。
除了規則,最讓大家重視的就是『公平性』,這是最最最困難的!(讓我又想到高深的法律,哲學......)
希望大家都可以取到平衡點,加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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